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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岩市上杭县兴诚实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未知 | 2023-11-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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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人员不受限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符合以下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等;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等的认定参照现行公务员招考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创业、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及相应岗位的体检要求),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征得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要求

  备注:对上述岗位的年龄审核要求:应聘人员经公开招聘被聘用起,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能够聘用满1个聘用期(首次聘期为1年)、且在被聘用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符合办理退休的规定条件要求。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闽人社文〔2013〕139号文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闽人社办〔2013〕8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城镇户籍地人员50周岁,非城镇户籍地人员为55周岁(户籍地按现持有的户籍为认定依据,原则上以户口本上登记的居住地进行认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读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止(报名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地点:上杭县临城镇龙翔大道6号开缘酒店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钟女士,联系方式:1835932250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收取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复审。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面试。

  (四)招聘面试:

  经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采取岗位技能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应变能力等。

  (2)面试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相关岗位拟确定的考察对象最后1名考试总成绩有同分数者,则按有相关工作经验(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历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

  三、考察、体检

  (一)考察

  1.考察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进行,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

  2.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二)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公司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或相关岗位的身体条件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若有对象体检项目检查合格,但身体条件无法正常履行拟聘用岗位职责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者,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

  1.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5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一)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县教育培训基地工作。

  (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到期经考核确定续聘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县属国有酒店薪资标准执行。

  六、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归属上杭县兴诚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杭县兴诚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qyrczp/202311/t20231107_20723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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