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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漳州市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3-11-0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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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原名华安县浙溪水电厂,于1995年12月投产发电,2008年更名为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属华安县财政局控股有限公司。为更好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运行管理水平,现拟2023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性别 应聘条件
1 运营专员 2 电力系统(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不限 1.大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华安县户籍,身心健康,无色盲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3.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2 运营专员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不限 1.大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华安县户籍,身心健康,无色盲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3.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3 运营专员 1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不限 1.大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华安县户籍,身心健康,无色盲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3.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向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7:30。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报名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应当准确无误,确保通信顺畅,因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7:30,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查询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3年11月17日17:30前提交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

  (四)体检与政审

  1.进入体检阶段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职称相同者,则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年限长者优先。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不通过,则取消体检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组织体检: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和体检之前或体检合格后放弃的职位,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拟定最终录用名单。

  2.政审: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如发现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其它

  1.本公告涉及的有关事项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华安县湖林乡西陂村洋坑13号

  联系方式:邹13606958549 苏13959680453

  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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