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要求
下列35所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公安类专业的职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辽宁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上海公安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政法类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安学类”职位。《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所列“公安技术类”专业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公安学类”职位。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1. 公安院校的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限“公安学类”专业的职位;
2. 根据公安部直属单位统一公开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3. 符合“2023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条件者,不得报考此次我省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民警察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