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9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工作者岗位:主要从事社区各类便民服务工作和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厦门市户籍;
(五)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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