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以下简称“同安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即2004年4月至1987年4月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因岗位特殊,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入职后最迟四年内应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取得者,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6.需持有摩托车驾照或摩托车驾照培训收费发票;
7.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或在厦居住登记凭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8. 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名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三、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2。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发布信息:在同安之窗(网址:http://www.xmta.gov.cn/)、 “厦门同安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2日,工作日上班期间接受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同安区银湖路161-101号,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接待室,电话:0592-7366035。
(四)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可到报名点索取《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辅警队员报名表》,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非厦门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在厦居住凭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5.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需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培训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名);
8.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者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测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内容为《宪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依据当次考试情况划定。
(二)体能测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拟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 女子800米,4′50″达标。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总分计算。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同安公安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所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同安公安分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审核。
(三)递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由分数线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作安排。录取后根据需要由同安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到各基层单位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同安辅警大队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并组织岗前培训,公示结果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的,同安公安分局委托同安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同安公安分局考核情况,考核合格者,合同可续签。
(二)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疫情防控
报考者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考生本人48小时内新冠核酸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参加时间、地点都将另行通知,各报名对象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关注信息;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
2022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xmta.gov.cn/zc/tzgg/202204/t20220415_8405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