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嘉莲派出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报考大专岗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入职后最迟四年内应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取得者,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三、招聘岗位与经费保障
(一)招聘岗位。厦门市公安局嘉莲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辅警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所领导安排为主)
(二)经费保障。月平均工资约为4500元左右,并按规定另缴纳五险一金。(若有立法文件,将按新立法文件执行)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复审核、分局考试方式。
(一)发布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厦门人才网(网址:、www.xmrc.com.cn)。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在网上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规范认真填写完整,在规定期限内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的邮箱,报名表命名为“嘉莲派出所+姓名”(如:嘉莲派出所+张三),逾期不受理。岗位报名受理的邮箱及联系方式如下:
岗位报名邮箱:181356127@qq.com;联系人:邱警官,电话:0592-5338922。招聘咨询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5:00-17:00。
(四)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告知本人,请报考者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依据当次考试成绩划定。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社会常识等方面知识。
(二)心理测试。笔试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5分钟达标,女子4分55秒达标。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设面试名额为R,职位招聘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布。
(六)综合成绩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总分中,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二)考察政审。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编号、工作单位,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疫情防控
报考者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考试当天,考生本人48小时内新冠核酸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或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本公告由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x
厦门市公安局嘉莲派出所
2022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mrc.com.cn/net/info/showinfo.aspx?id=527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