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法国、印度、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西班牙、德国、乌克兰、南非、荷兰、波兰、丹麦、爱尔兰、瑞典、瑞士、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及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对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同等对待。
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相关院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自学考试学历全国承认。同时,自学考试也得到了国际上的普遍认可,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许多高等学校也承认自学考试文凭,并可直接攻读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