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范围和条件
1.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选调宁德市部分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市级选调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3个。
2.报考范围
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福建省内县以下机关单位和设区市级机关所属参公单位中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不含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县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人员,下同),具体范围如下:
⑴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⑵县以下参公单位和设区市级机关所属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下列参公人员:
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工作人员。
②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④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⑵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除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现本级机关的,须在现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⑶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⑸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位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⑺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四级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及以上的职务职级。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同职务层次的职位。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党委政府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在此列)。设区市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曾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等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必须是福建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的选调生,且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或近5年内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⑵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⑷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⑸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⑹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包括录用职位明确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或对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或单位机构层次等有限制性规定的。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⑺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内的。
⑻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申请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00至11月30日17:00。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宁德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的“宁德市人事考试平台”,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规定,自行判断自身条件与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是否相符。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选调机关对网上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面试阶段时,各选调机关将对面试入闱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公示转任阶段,市公务员局将对拟转任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市公务员局复核为准。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职位。因取消选调计划造成报考该职位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组织推荐。报考者网络报名后,还须登录宁德市人事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宁德市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规范要求填写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提交任免机关审核盖章,并于面试前资格复核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交各选调机关。其中县、乡报考者须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单位党组(党委)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推荐。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宁德市人事考试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提交合格照片,并在线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核验报考者本人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者存在《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侧重于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线由市公务员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20年12月22日登录宁德市人社局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选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2天17:00之前向选调机关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宁德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选调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考者的准考证、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门网络认证材料)、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计划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考者并列同一名次。
四、考察体检
1.考察工作由市级选调机关负责实施。市级选调机关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1。如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可一并列入考察。
2.市级选调机关根据职位要求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机构从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还要对特定项目进行检查,并执行相应标准。
3.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市级选调机关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应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级选调机关提出。
五、公示转任
1.各选调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局审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市级选调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转任对象,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转任职务(职级)按公开选调对外公布的职位确定。
3.选调人员从报名后到办理转任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各选调机关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4.选调人员须在选调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转任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晋升职务、职级。
六、咨询监督
如对公开选调的政策、技术和考务等方面存在疑问,或拟对考务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的,可在选调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1.关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等问题,报考者可直接拨打《选调职位表》公布的各选调机关联系电话。
2.政策咨询和考务监督咨询电话:0593-2870935。
3.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93-2077115。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宁德市人社局网站是市公务员局和各选调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最新信息。
3.本次公开选调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审核,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网查阅。
4.市公务员局和各选调机关均不指定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宁德市公务员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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