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安溪县竞争性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安溪县面向全省竞争性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计划选调部分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和乡镇机关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具体报名范围如下:
1.福建省各级机关、中央机关设在福建省的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福建省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福建省的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并且在编在岗的下列参公人员: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格条件及回避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xdqk9@163.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3日(五天),正常上班时间。
(二)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材料(扫描件)。如安溪县以外的报名者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也可在面试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②报名者应如实填写《2020年度安溪县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③报名者需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证件照(证件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jpg或bmp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所提供照片要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若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的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协同配合。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准考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名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线: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按比例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存在同分情况,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
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2次截止。
2.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综合计分,折合总分100分。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选调人数时,报名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该选调职位取消。
3.若2名及以上报名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该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本次选调的考察、体检工作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安溪县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协同配合。
(一)确定对象。本次选调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1。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
(三)组织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其他事项。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选调职位空缺的,选调机关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选调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原则上按对外公布的职位平职级确定,如选调人员现职级高于对外公布的职位职级则按对外公布职位的最高职级确定,如选调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确定为四级主任科员、为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确定为三级主任科员。
(三)选调人员须在新选调机关工作两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机关(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名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二)报名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选调职位咨询电话:0595-23235358,监督电话:0595-23282629。
(五)本公告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安溪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安溪县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