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现将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闱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等条件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调配奖惩股(明溪县东方军路166号劳动大厦4楼),联系电话:0598-8759901。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下列顺序准备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免笔试岗位考生提供免笔试通知书);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6.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学位网上下载打印,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
7.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上半部分为户主信息(省公安厅盖章的那一页),下半部分为考生信息,复印在一张纸上;
8.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报考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需提交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档案管理单位应为学校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未缴交社保的应提交书面承诺书,个人自行缴交社保的应提交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缴交凭证。
9.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护士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等。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2.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请将《放弃面试资格申明》经本人签字并按手模后邮寄至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放弃面试资格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审工作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限内完成。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事项待确定后,我局将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向社会统一公布。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5.复审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下载打印《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明溪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复审当天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复审地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参加复审时应携带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
附件: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