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排名
及面试资格复审的通告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经研究,2020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分数线为:
1.《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5分;
2.《医学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
二、笔试成绩排名详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2020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四、面试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考《医学基础知识》岗位的考生资格复核地址: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泰宁县西内环路360号3楼),联系电话:0598-7832134。
考《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的考生资格复核地址: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泰宁县政府大楼南418),联系电话:0598-7832268。
五、面试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填写《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核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从泰宁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认证报告(网站首页“中国学位认证”—“认证申请”)。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其中,2020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可向泰宁县人社局书面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属于境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查询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4)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位)的,可持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进行复核,但须向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承诺(见附件3《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就业推荐表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而引发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下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凭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部分岗位须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上半部分为户主信息,即省公安厅盖章的页面,下半部分为考生信息,复印在一张纸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医师、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等。
5.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1日下午5点前先电话告知,并将《放弃面试资格申明》经本人签字并按手模后寄送或传真至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98-7832268,传真号码:0598-7832943。《放弃面试资格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未按规定时间(10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供复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未提交《放弃面试资格申明》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委托书(签字摁手印的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复核过程中请自觉排队有序办理,不相互交谈。
3.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核工作在2020年10月12日前完成。请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递补。
4.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5.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到现场办理面试资格复核手续时,须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主动出示动态“八闽健康码”(如是橙码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配合防疫检查并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等措施。
6.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待确定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tn.gov.cn)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tnrsks.lywsrc.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
2.2020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