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现将2020年三明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入闱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附件1);第二阶段为递补人选资格复核阶段,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资格复核对象以我局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地点: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处)科或办公室,详见《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单位及联系电话》(附件2)。
温馨提醒: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以免耽误资格复核或错失面试资格。资格复核期间,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各位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填写《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4),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位)的,可持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进行复核,但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聘用)资格。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就业推荐表专业与毕业证书所署专业名称不一致而引发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打印。
(3)以双学位、双专业的第二学历(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可查验信息。
(4)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属于境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0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可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聘用)资格。
为便于快速审核,请持上述学历(位)考生提前做好认证报告并自行打印相关有效书面材料。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或在职人员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下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凭证,工作经历以2020年8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如户口簿(部分岗位须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5.报考面向三明籍退役士兵、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还需提交高校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等有效书面材料。
6.报考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
(1)复核对象为2018届、2019届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档案保管单位(毕业院校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出具的报考时考生个人档案存放情况有效材料;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的须提供2020年7月社保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须在《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第二项中勾选对应情形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提交给审核单位。
(2)复核对象为我省或我市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须提交相应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档案保管单位(毕业院校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出具的报考时考生个人档案存放情况有效材料;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的须提交2020年7月社保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须在《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第二项中勾选对应情形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提交给审核单位。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结合所报考岗位条件,备齐复核材料,以免耽误资格复核或错失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市直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附件5)。考生因故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带齐复核所需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办理资格复核手续。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到现场办理面试资格复核手续时,须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主动出示动态“八闽健康码”(如是橙码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配合防疫检查并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等措施。
3.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配合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完成资格复核。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事先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并征得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第一阶段资格复核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须在9月30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方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凡未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复核工作应于10月12日前完成,复核结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于10月13日前书面报我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和其它材料,以及通过隐瞒个人工作经历等条件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察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6.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事项待确定后,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我局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和【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http://www.smrsms.com)→“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明市直】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注意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保持联系。
7.团市委所属市青少年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专技人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青少年宫和各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团市委和市卫健委确定。具体岗位如下:三明市青少年宫230101,三明市第一医院030101,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30201,三明市台江医院030501、030502、030503。
附件:1.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
2.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核单位及联系电话
3.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