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人社部、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及《2020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2020年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体检人选资格复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聘报考比例不足取消岗位本轮招聘计划
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招聘考试报名工作于3月22日下午5:30结束,根据最终报名人数统计,我区特殊教育音乐教师岗位仅1人报名,按照《2020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等有关规定,该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3月23日,区教育局商区人社局研究后报市教育局、经市人社局核准,取消该岗位本轮招聘计划。
二、关于入围体检人选资格复核对象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核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后,提交相应资格复核材料,由鲤城区教育局、人社局进行复审,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经复核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自愿弃权的,按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复核时间:2020年8月13日—15日
提交材料地点:泉州市新华北路16号鲤城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四、需要提交的资格复核材料
资格复核对象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规格),现场提交复核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一份。
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复核和聘用的限制性条件,为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未正式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在私立学校任教、就业报到证原件在人才代理机构的,需提交生源主管部门关于本人尚未在公立学校就业证明、民办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人才代理证明、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人才代理机构印章)。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 意报考证明。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部分报考岗位需提供毕业学校关于本人主修方向的证明。报考小学体育(足球)教师岗位的,需分别提供毕业学校关于本人主修“足球”专业方向的证明。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参加复核;考生本人无法到现场复核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
2、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经复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复核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体检资格。
3、因取消体检资格出现入围体检人选缺额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核对象。
4、体检时间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2020年鲤城区招聘公费师范生面试入围人员及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人员一并参与体检。
附件:2020年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体检人选资格复核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