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我局拟对报考市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以下考生于2020年8月17日18日(共2天)到漳州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于8月18日前交到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我局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局网站。
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认证查询打印件。
4.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5.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其中,2020年3月15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0年3月15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zksbm.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7.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8.职位条件要求的“具有三年企业工作经历”的证明。
9.网络报名登记表(只提供打印件)。
10.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用于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办理面试证)。
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提供“八闽健康码”检查。
以上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加盖公章有效。未尽事宜,按《2020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漳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