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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加分规定

福建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 2020-07-2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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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加分规定

  (1)驻集美部队的现役军人配偶(或)入伍时户籍地在集美区的退伍军人的笔试分加3分。

  (2)入伍时户籍地在集美区的进藏退伍军人笔试分加5分。

  (3)集美区荣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笔试分加6分。

  (4)具有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硕士、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与学习等专业之一或者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2分。

  以上加分不可累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在报名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现役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证明(或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进藏兵及其他退伍军人须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兵需提供进藏服役证明。

  ③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须出具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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