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社区工作站晋升考试加分规定
①个人及其工作受市级或以上党政部门以文件形式通报表扬,或以文件形式推广经验做法的,加1分;
②个人及其工作受市级或以上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的,加1分;
③个人在全国、全省、全市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分;
④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中心工作在区级或以上考核排名首位的,加1分;
⑤个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创新成果被选送参加市级或以上评选,并获得前三名的,加1分;
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且受区级或以上党政部门表彰的,加3分;
2010年1月1日起在任职期间内获得上述荣誉视为有效加分项,可叠加进行,但总加分数最终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