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及《2025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决定对报考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现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我局拟对报考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3日(正常法定上班时间)。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会议室,咨询电话:0596-6775216)
四、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交:
1.成绩报告单;
2.2025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登录报考平台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请提交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承诺书(附件2);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的查询认证;
7.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8.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退役军人专门岗位需提供);
9.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以上材料(不含证书原件)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本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自行书写),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其他事项
1.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审查递补。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官网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http://tiz.zhangzhou.gov.cn/)。
3.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2025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tiz.zhangzhou.gov.cn/cms/html/zztstzq/2025-05-16/1009978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