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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4-10-3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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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金融办)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1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3.具备一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医社保缴交证明);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服从工作及岗位安排。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jrb_zhc@xm.gov.cn)报名,邮件以“姓名+非编应聘”为标题,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

  2.从事党务工作的工作证明或党务工作期间所在单位的医社保缴交证明。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11月14日前,市委金融办通过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四)申诉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0592-2853803申诉。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本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笔试后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长2小时。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核

  面试资格复核对象: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面试复核所需材料:

  1.《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需完整填写,贴上照片,本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原单位提供的党务工作证明及医社保缴交证明;

  6.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三)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市委金融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市委金融办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市委金融办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委金融办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委金融办官网(http://jr.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由市委金融办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金融办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11月).xls

  附件2: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jr.xm.gov.cn/tzgg/bmtz/202410/t20241031_28982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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