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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未知 | 2024-09-1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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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局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3名;指挥中心警务辅助人员1名;城关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4名;童游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2名;将口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书坊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回龙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莒口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2名;治安巡防大队警务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2.性别要求:2男、1女;

  3.年龄要求:男18—40周岁、女18—35周岁;

  4.技能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

  5.口齿清晰,沟通表达能力强

  6.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指挥中心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女;

  3.年龄要求:18—35周岁;

  4.技能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

  5.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城关/童游/将口/书坊/回龙/莒口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2.性别要求:男;

  3.年龄要求:18—45周岁;

  4.技能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

  5.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治安巡防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3男、2女;

  3.年龄要求:女18—35周岁,男18—40周岁;

  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

  2.报名时间:09月14日-09月22日

  3.报名联系方式

  刑侦大队:朱警官15159997372

  指挥中心:余警官18960630133

  城关所:吴警官13950604052

  童游所:陈警官13459922801

  将口所:陈警官19105098173

  书坊所:王警官18706017982

  回龙所:梁警官15980533159

  莒口所:王警官15506907179

  巡防大队:肖凯13509509515

  四、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2、资格审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笔试:笔试科目为计算机测试(60分)和辅警管理条例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分),两科合计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笔试合格线为35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原件材料复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共100分。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取年龄小者。

  5、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要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以及无文身刺臂情况。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工作由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负责审查。

  五、报名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2.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①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②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③退役军人;

  ④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②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开除军籍的;

  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⑥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⑦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⑧本人及家族有精神病史的;

  ⑨有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的,身体裸露位置有纹身的;

  ⑩警务辅助人员已办理辞职手续未满2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以上与工作经历、学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9月22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资格审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2年内不得参加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7.入职后最迟四年内应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取得者,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勤务类辅警)

  8.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贴好照片。

  9.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六、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它勤务活动。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缴交“五险一金”,转正后缴交意外险。

  2.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和我区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2024年0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WL8MDfeWJ8ZM0WjCdgg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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