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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号 | 工作地 | 岗位 | 计划 招录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战勤保障专勤站(思明区) | 卫生员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医学背景或具有从事医疗相关工作经验 | 限男性、具备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特勤大队 (湖里区) | 行政车驾驶员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地方C1以上驾驶证且满1年以上,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 | |
3 | 思明区 | 1 | 高中(含)以上学历,持有地方C1以上驾驶证且满1年以上无重大交通违章处罚记录 | ||
4 | 集美区 | 执勤车辆驾驶员 | 5 | 高中(含)以上学历,持有地方B2以上驾驶证且满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违章处罚记录 | |
5 | 海沧区 | 执勤战斗员 | 30 | 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 |
6 | 集美区 | 30 | |||
7 | 同安区 | 5 | |||
8 | 翔安区 | 6 | |||
合计 | 79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应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招聘体格条件按《职业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吸毒、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和职业保障
1.月薪7000元起、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月薪8000元起(含五险一金);
2.享受每月8天假期;
3.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4.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
5.在景区门票优惠、看病免排队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优待政策;
6.部队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或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工作年限可折算工作时长纳入等级评定。
四、报名办法和途径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24:00止。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报名岗位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工作地+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76334140@qq.com。
3.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本页、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等等;
4.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报两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现场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一线执勤驾驶员岗位的还须提供B2以上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复核的,相关材料复印留存备档。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延长招聘公告时间。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3)。
(二)面试。由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面试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各岗位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则面试不合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体能成绩×60%。
(三)体检和政审。根据分岗位类别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1.体检由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予以淘汰。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结果后3天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应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4)要求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
3.体格检查、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面试考核、体格检查和政审均为合格的考生进入拟录用名单,并在“厦门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招录办咨询电话:0592-5302224;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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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nK5l3y-aecVEhOpGqca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