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三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专技岗人员三名,现将有关事顶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教师:2名,教辅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教师岗位: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5.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二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进修学校网(http://www.xmsmedu.cn)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 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 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三幼儿园
2024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xmsmedu.cn/info/1337/197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