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首页 >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2024年厦门市信访局招聘公告

厦门市信访局 | 2024-08-19 11:29

收藏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市信访局驾驶员辅助岗工作。具体详见《厦门市信访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驾驶员辅助岗(1名)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C1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车辆。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及严重违章行为。

  3.在同等条件下,持有准驾车A1驾照者、退役军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等优先招聘。

  3.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8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名人员据实填写《厦门市信访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xfjgkzp@163.com报名,原件待资格审查时核验。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市信访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于8月23日前电话通知报名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厦门市信访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资格复核地点:厦门市信访局,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技能测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技能测试按照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的要求,通过实地操作进行倒桩、移库、上坡起步、道路驾驶、紧急停车、定点停车等技能测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含)。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信访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信访局负责通知。报名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名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信访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厦门市信访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信访局官网(xf.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信访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市信访局机关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实施监督。

  (三)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信访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厦门市信访局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8月).xls

  ·厦门市信访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2024年8月).doc

  厦门市信访局

  2024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xf.xm.gov.cn/zwxx/tzgg/202408/t20240819_2885413.htm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