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不纳入编外基金册管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女不限,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2006年6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熟悉办公软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8、良好沟通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形象佳、能适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要求;
9、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1、录用人员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执行,月工资2300元,岗位津贴300元,绩效补贴,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底双薪,其他奖励金参照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政策执行。
2、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填写《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电子版彩照1张,发送至邮箱fzkfqzmb@163.com。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电话:83980695)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初步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现场需携带线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照1张。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情况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结果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文章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MD5:06c4e09788fabd0bd002dfc17ca2a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