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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市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粮储局)招聘公告

清流县人民政府 | 2024-07-0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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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局日常工作运转,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就开展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3日8:00起-7月9日18:00止

  二、招聘职位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三支一扶或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工作经历;

  5.具有本县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在1989年07月01日至2006年06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7.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清流县政府网站、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下载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扫描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发送至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众联招聘网邮箱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投递简历邮箱:zlrlzy5253@126.com

  (三)资格审查

  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若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聘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折算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参加面试;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核,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将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注意事项:考生面试需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清流县政府网站等平台等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用人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7天内,对面试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验证资格条件、协审等方式进行,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能力、是否需回避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八)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清流县发改局工作。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协审、试用期环节出现放弃、不合格情况导致招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填报,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由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执行,清流县发改局负责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5324738。

  附件1:福建省清流县发改局(粮储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7/t20240702_20396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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