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务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壮大乡村治理工作力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云霄县拟从已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未聘用人员中招聘50名村务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以下行政村各招聘1名:
1.云陵镇:享堂村
2.莆美镇:双溪口村、阳下村、莆东村、莆北村、演武亭村
3.东厦镇:荷西村、溪塘村、埭洋村、竹塔村、长洋村
4.火田镇:郭浦村、菜埔村、东车村、岳坑村、佳园村、高田村、白石村
5.陈岱镇:礁美村、竹港村、岱北村、岱东村、岱南村
6.列屿镇:山前村、林坪村、人家村、青径村
7.下河乡:仙石村、下河村、上河村、世坂村、坡兜村、凤兴村、孙坑村、新坡村
8.和平乡:莆顶村、上坂村、大斜村、通贝村
9.马铺乡:宝洞村、峰头村、宝石村、龙镜村、马铺村、乌石坑村、枋林村、枧河村、大仑村
10.开发区:三东村、上坑村
二、报名资格
(一)报名基本条件
本轮招聘以2024年度漳州市4月份事业单位考试成绩作为基本依据。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云霄县户籍(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云霄户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或取消报名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云霄县人民政府4楼424办公室,联系电话:0596-8532187。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准考证、成绩查询结果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云霄县村务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3份,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yxx8532187@163.com。
(四)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如实填写《云霄县村务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初选
从已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未聘用且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达到合格线50分及以上人员中,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若原属事业单位考试加分对象,因报考专门岗位而没有加分,可按照原来的加分项目给予加分,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相同,以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以学历高低、是否党员以及符合国家、福建省或漳州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方式统一为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报名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岗位已报名人员中按照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照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选岗启动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2.政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需征求纪委、公检法、信访等部门意见,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初选、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所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霄融媒公众号、乡镇(开发区)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七、待遇保障与工作职责
村务工作者原则上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工资、福利等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按照《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壮大村务工作者队伍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漳委组通〔2023〕24号)、《云霄县关于进一步壮大村务工作者队伍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云委组综〔2024〕4号)执行,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待遇原则上不低于村主干。村务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一个聘期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3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个人愿意续聘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乡镇(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续聘期间所享受的各项政策待遇不变。
八、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短信电话。
2.本招聘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云霄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6-853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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