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发布招聘通告后,按照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素质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必要身体条件;
(四)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及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五)40周岁以下 (即1984年6月3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讲好闽南话;
(六)应聘者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常见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七)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
(八)刻苦耐劳,关爱弱势群体,有服务残疾人的强烈意愿;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具体条件要求:
1. 报考人员需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大专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2.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招聘。
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的残疾人联络员需承担以下工作: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残联理事长承担镇(街道)残联的具体工作,做好残疾人证申办受理、发放和残疾人各项补助申请等工作。
(二)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保保障、维权诉求、文体需求等基本情况,做好残疾人档案的登记、整理与管理。及时向残联理事长反映残疾人的诉求,指导并协助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惠残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三)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助残志愿服务,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团结、教育、带动基层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活动。
(四)按时参加镇(街道)残联会议,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服从市残联工作安排,完成上级残联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主要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试用等程序,具体形式根据岗位和报名人数而定。
(2)本次招聘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8:00。
(3)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残疾人证扫描件;2.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5.连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2)一并发至邮箱:hx68899779@sina.com,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文宣员)。
2. 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岗位要求的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且须注意及时上网查看最新公告。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 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 组织考核: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统一组织考核,择优录用,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二)考试(笔试+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测试综合表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50%。
3.考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随军家属;(4)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1. 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察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综治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派遣手续。
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为聘用人员劳务派遣机构,聘用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派遣到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务派遣期限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续聘。
聘用人员派遣到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期间食宿自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休假、病假、事假及工伤、抚恤等待遇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日常考核管理由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安排和落实。聘用人员应遵守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规章制度,服从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制度执行,食宿自理。
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0595-68899779。
(四)考生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9959785566
招聘单位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有关招聘事项来电咨询。
附 件
附件1: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SIZ7xEKL7gZILWJfOpI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