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务员体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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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未知 | 2024-04-1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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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我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定于2024年4月21日、22日分批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详见附件)。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照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中。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照对应的体检批次准时参加体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用(女性约495元、男性约435元,体检费用根据体检的项目而定,最终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建议备好充足现金)。

  2.体检前一天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晚上8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请憋尿。

  3.体检当天考生在指定地点集中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相关信息,到达体检医院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有序进行体检,未经带队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

  4.考生不携带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体检期间考生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须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谢绝考生亲友陪同。

  5.有晕针晕血史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和医务人员。矫正视力者请佩戴普通的眼镜,不得佩戴隐形眼镜。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体衣、连裤袜,长发扎起。

  6.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无故不参加体检、扰乱体检工作秩序的,取消其体检及录用资格。

  7.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8.怀孕的体检对象,因不宜X线检查,待分娩后另行安排体检;在生理期的女性体检对象,因不宜妇科、尿检项目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另行安排体检。若有怀孕的、处于生理期的体检对象,请于4月18日上午12:00前联系招录单位告知有关情况,并按招录单位要求提供正规医院出具怀孕医学证明或来生理期的情况说明。

  9.近期多雨季,考生务必要充分考虑体检当天的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规划好行程,备好雨具;提前熟悉体检集合点所在的位置;因体检当天上午集中时间较早,务必提前安排出行时间,提早到达集中地点,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证件和财物。

  10.请进入体检的人选近期保持通讯通畅,随意更改联系电话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若联系方式有更改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招录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招考职位条件表)。

  附件:南平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南平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p/klnews/13e189cd-2adf-4169-89e2-26fdde7d2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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