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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市市直某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未知 | 2024-04-1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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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工作人员1名

  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好学;有团队精神,能服从安排,适应出差工作。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一定的语言沟通交流能力,熟悉电脑基础操作及办公软件的使用;常住地或户籍在建阳。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两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5.符合所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薪资待遇按《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专科2200元/月,本科学历23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100%。应聘人员正式录用后享受五险一金缴交待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试用期满后缴交公积金,并享有绩效奖励工资。

  四、工作地点:武夷新区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截止:2024年4月14日。

  2.网络报名:发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图片至邮箱:xfj8832567@163.com;联系人:巫先生、联系电话:8871358。

  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复印(扫描)件,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原文标题:市直某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prc.net/article/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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