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良好。
(二)年龄要求18周岁(含)以上,不超过50周岁(含)。
(三)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能适应公路养护劳动强度。
(四)征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在体检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有公路养护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工作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日常养护辅助人员(9名):主要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工作地点为城北公路站(1名)、城南公路站(4名)、惠东公路站(2名)、东桥公路站(2名),月工资为3500元(基础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1500元)。
(二)养护车驾驶员(3名):主要负责驾驶养护车辆及公路养护工作,工作地点为惠东公路站(1名)、东桥公路站(2名),月工资为4000元(基础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
录用后,根据报名人员意愿进行合理安排具体工作地点,如因工作需要需进行调整的,应服从安排;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为一个月基础工资。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8点至2023年12月27日17点。
(2)需提交的材料: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惠安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拟应聘驾驶员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惠安公路分中心综合股(具体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649号),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95-87360669,联系人:廖女士。
所需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录用办法
(1)报名结束后,进行面试考核,择优选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应聘驾驶员的需进行车辆实操驾驶考核,择优选取。
(4)面试、体检、实操(驾驶员)均合格的人员即为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惠安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惠安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huianrencaiwang.com/showinfo-10-20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