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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岩市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未知 | 2023-11-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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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根据《龙岩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8]529号)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20]8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湖洋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及人数为: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指导员1人。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自愿从事所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湖洋镇党委、政府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本县户籍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年毕业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本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e龙岩APP”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业不限,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4、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8日前为本县户籍(含常住户口和持有《居住证》)或本县生源毕业生。

  5、具有完成所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任务的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8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湖洋镇一楼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报名。联系电话:0597-3801111,联系人:郭女士。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就业困难人员还应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时由镇劳动保障所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镇党委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电脑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按满分100分计,考生的电脑操作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招聘考试工作由湖洋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电脑操作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以考试准考证为准。设定电脑操作考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达到合格线的考生电脑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参加电脑操作考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则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予以核发《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即电脑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电脑操作考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电脑操作考试成绩仍相同,按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优先确定考察对象;如仍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以年龄大者为先。

  (2)考察由湖洋镇党委组织实施,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招聘条件要求。

  (3)如相关岗位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含优先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2.体检:我镇参照招聘条件、招聘名额,组织面审等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劳保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为普检、尿液分析、肝功能检查、血常规、全胸片、心电图等,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完成后,由县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招聘对象,我镇根据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人选。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湖洋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公示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岗位聘用人员。

  (五)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与湖洋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如本镇工作需要,经湖洋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办理续聘。如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或经考察、体检后无合格人选而出现岗位聘用人选空缺,根据考生自愿的原则,按上述程序和办法,从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分报考岗位)中递补确定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每月按1810元/月发放(如遇政策调整也将作相应调整),另再提供岗位补助(具体按湖洋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湖洋镇人民政府。

  附件:1、公开招聘湖洋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公开招聘湖洋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K0rBAz_yImPBsVN3pMf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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