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23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本次共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tn.gov.cn)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3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30至11月24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采取邮件报名形式,线下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线下报名完成后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及资格复核。线上报名的人员资格审查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面试通知书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到县文旅局文化艺术股领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县文旅局文化艺术股。
线上报名:采取邮件报名形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82****5042@163.com
线下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到县文旅局文化艺术股现场报名(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14号,电话:0598-7832842)。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同版1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四、面试相关事项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为考核戏曲基本功,戏曲选段唱、念等,由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统一命题,面试题目详见附件2,考生于2023年12月3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入闱。
(二)面试地点:泰宁县梅林戏展示中心(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尚书街6号)。
(三)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组各位考官现场独立评分,通过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则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及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于两周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聘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新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3号)等文件规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写明最低服务年限有关内容。
八、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5.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有关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或通过电话咨询。县文旅局文化艺术股。电话:0598--7832842 联系人:黄静茹。
(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十、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县文旅局将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3.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以及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7832968。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2023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面试考核项目.docx
附件3 2023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tn.gov.cn/zwgk/rsxx/zkzp/202311/t20231110_19737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