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授权,依法依规对全国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行业合法、稳健运行。金融监管总局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立监管局,在306个地市设立监管分局,在1730个县市设立县级派出机构。
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系统计划招录1660人,其中:总局机关20人,各省监管局395人,各地市监管分局848人,县级派出机构397人。本次招录由中央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程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金融监管事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笔试安排
根据考录工作安排,报考金融监管总局的考生,需参加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根据报考职位不同,分为金融监管财经类、金融监管财会类、金融监管法律类、金融监管计算机类、金融监管综合类等五类。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并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总局机关和各省监管局入围面试考生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4:1,地市监管分局和县级派出机构入围面试考生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3:1。
二、关于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金融监管总局系统考生请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本通知,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信息,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填写报名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职位对英语的要求按如下标准掌握:
1.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及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大学英语四级(100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大学英语四级(710分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4)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5)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6)大学英语六级(100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7)大学英语六级(710分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8)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2.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及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大学英语六级(100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大学英语六级(710分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4)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5)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除上述英语证书(成绩)以外,我局不接受以其他英语资格证书(成绩)或其他外语语种证书(成绩)报考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对英语水平有资格要求的职位。
考生对招录简章中学历、学位、英语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职位条件把握不准的,须向招录单位咨询,以招录单位解释为准。
(二)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不满足相关职位对学历、学位中任一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学习经历从小学阶段填起,须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学历层次(本科、硕研、博研)、学位及专业、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内容。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等内容。
(四)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届毕业生,应提前与原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不符合,则不能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五)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在部门及职务等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电话等内容。鼓励补充填写履职经历表现等内容。
(六)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所有填报、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七)考生报名时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以确保联系畅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31719&itemId=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