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和社会灾害防控能力,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0名
1、战斗员岗位180名
2、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2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热爱消防,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服务消防建设事业。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首次招收时年龄在18岁周岁至35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有初中(含)以上或同等学历(在校生不予招录)。
5、身体条件符合《职业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应无纹身。
6、无被治安(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不良记录。
7、个人征信良好。
8、执勤车辆驾驶员应聘人员必须持B2证(含以上)、驾龄5年以上且目前驾驶与证件相匹配车型、驾驶期间无责任事故。
三、岗位职责:
1、战斗员岗位,主要负责基层队站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24小时驻勤。
2、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主要负责基层队站消防车辆驾驶及维护保养工作,24小时驻勤。
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战斗员每月工资不低于4300元,执勤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不低于5100元,工龄工资逐年递增,兵龄可折算为工龄,以及通过全国夏季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习时间可折算为工龄。根据工作表现每月还可享受300元至500元月量化奖励,再结合岗位晋升享受岗位补助,其中副班长岗位补助500元/月,班长岗位补助800元/月,站长助理岗位补助1500元/月,副站长岗位补助2000元/月,站长岗位补助3000元/月。
2、入职满一年以上,享受年终5000至10000元绩效奖励,缴纳社保“五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战斗员、执勤车辆驾驶员月休假10天,未休按照每天50元给予补助。在职期间,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度休假。
4、在队期间,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统一配发被装及标志服饰。
5、每年享受职业健康体检。
6、在职期间可聘任为队伍管理骨干,可参加学历提升、B2驾驶员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报名。连续入职满三年,子女入学、入托享受优惠待遇,予以优先安排照顾。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单位: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到就近消防站咨询报名)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1389号(SOS儿童村旁)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方式:13305940667 0594-2810119(咨询时间:上午8点至12点 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报名邮箱:ptxfzzb@163.com(可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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