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依次经网上报名、初审、体能测试、报名资格复核、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解聘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预计在8月底前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泉州边检”微信公众号,报考对象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中午12:00截止。
报名方式:报考对象需自行下载《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电脑上如实填写完整并打印签字扫描或拍照后(含电子版),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330442517@qq.com,并在邮件标题上备注本人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材料:邮件报送以下材料(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①《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中“应聘人签字”一栏需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详见附件1);
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数码证件照;
⑤二针或多针新冠疫苗接种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截图;
⑥公安民警配偶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注意:我单位收到报名邮件后,将及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邮件告知报考对象;初审不合格的,也会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对象。报考对象在报名之后应及时关注邮箱来信或手机来电,报名后3个工作日未收到邮件或来电的,请主动来电确认,以免错过报名结果反馈信息。
咨询电话:0595-28281087(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30)。
(二)体能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均应参加体能测试;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测试标准如下:
1992年8月2日以后出生的报考对象,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2年8月1日(含)以前出生的报考对象,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弃权、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下一轮测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签订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复核
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对象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复核,采取现场复核的方式。报考对象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排好后,供工作人员现场复核:
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取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取得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4、《报名登记表》中“个人专长及所获证书”所填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新冠疫苗接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截图打印件1份;
6、民警配偶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采取随机抽题闭卷考试,均为客观题,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主要来源于政治理论、《宪法》、《刑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人民警察法》等范畴,报考对象可下载学习资料(详见附件2)进行学习。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即: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在职民警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统一加5分,同时属于上述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
(五)面试
按照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对象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录取;若报考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经辅警招考专班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对象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录取。
(七)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1的比例,从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岗位特殊性,乙肝病原携带者、纹身视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视为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政审考察及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后,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
(九)递补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从综合总分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在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若出现职位空缺(如: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离职等),将从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在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若我单位拟新招聘辅警的,可视情从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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