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我公司拟招聘护理人员、中药师、视光师、口腔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检验士共2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护理人员(9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相关岗位。其中,招聘口腔科从业工作经验、中医科从业经验者各1名。
(二)中药师(1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相关岗位;辅助中药验方等工作。
(三)视光师(1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相关岗位;配合儿保科儿童入园体检验光工作。
(四)口腔助理医师(1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相关岗位;配合儿童保健科下乡入园口腔涂氟检查。
(五)执业助理医师(2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相关岗位;配合门诊科室诊疗工作。
(六)执业医师(5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相关岗位;配合门诊科室诊疗工作。
(七)检验士(1人)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相关岗位;配合检验科相关辅助工作。
二、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检验、药剂等相关专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任职条件
1.护理人员
持执业护士资格证。
2.中药师
持执业中药师证书。
3.视光师
具有1年以上验光工作经验。
4.口腔助理医师
持口腔助理医师资格证。
5.执业助理医师
持执业助理医师。
6.执业医师
持执业医师资格证。
7.检验士
持有检验士资格证书。
三、薪资福利
税前工资52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择优通知面试,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否则视为无效投递,方式如下:
手机端:添加“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社会招聘”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联系电话:0592-53901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及用工形式
本岗位为购买服务岗位,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从事相关工作,工作地点:厦门市海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