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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聘方案(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2-11-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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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暨福建省口腔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口腔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 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220201 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管理岗位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 不限
220202 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管理岗位 1 图书档案学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220203 护理 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 1 护理学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电子邮件申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口腔人事邮箱fykqr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报名材料请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1)《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报名表》、《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人员情况简明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有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需提供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代码220201、220202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代码220203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10:3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5、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2)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246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1916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口腔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18916(口腔医院监督室)、0591-22862537(福建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附件1-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人员情况简明表.xlsx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2年11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211/t20221128_60638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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