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兹委托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办理相关招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岗位信息表》(附件1)或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bm.ptgzrc.com)进行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2年10月31日在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bm.ptgzrc.com)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30—2022年11月7日11:3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一次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便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提交报名但审核不通过的,可以修改后再次提交或选择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通过招聘平台上传以下材料(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5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5)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含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及公章)。
应届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其他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就近前往退役接收安置所在的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查询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厦门市豆仔尾路186号双拥大厦(原粮食大厦),联系电话0592-2226263)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③军人随军到厦门的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22);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92-5366535)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5.报名咨询电话:0592-5205133,高先生。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联系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1:00。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11月1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m.ptgzrc.com/)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2年11月10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8:30—11月7日下午17:0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打印笔试准考证功能开放后,登陆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平台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微信公众号:福建省人资公司厦门分公司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人员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
(2)从厦门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上传加分材料,并于2022年11月11日15:00前到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1号汇腾大厦写字楼1106室)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
岗位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微信公众号: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按思明区有关规定予以保留,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及微信公众号:福建省人资公司厦门分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辅助岗位工资6万元/年,上述工资含社医保、公积金等费用,不含奖金。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市、区有关标准执行。
(二)年龄、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2年11月5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81年11月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条件以上的,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数。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至2022年11月5日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验)的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22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九)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一)食宿自理。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督察人员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5061816。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