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黄伟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我市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6日-9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疑义,欢迎以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南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599-8803085。
文章来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p/klbulletin/d7edd06a-00d1-4961-934a-e8327767ba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