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医学院决定组织实施简化程序招聘工作,具体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 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 5年的;
(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八)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九)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十)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
〔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 后 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二医院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22年 8月)》(附件)。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厦门医学院官网公开发布。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 8月 30日——2022年 12月31 日。
厦门医学院岗位的报考者登录“厦门医学院简化程序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 https://zp.xmmc.edu.cn);
附属第二医院岗位的报考者发送个人简历及相关材 料到指定的邮箱报名,即(xmeyzp@163.com)。
(三)各岗位报考者如通过审核,后续面试通知会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 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视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工作。面试总分 100分,合格线为 60分,1:1或低于 1:1
比例进入面试的合格线为 70分。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厦门医学院官网:http://www.xmmc.edu.cn。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选确定
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 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自行前往面试所在地三级医院体检,并于面试结束后三个月内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招聘单位。特殊情况需延迟递交体检报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厦门医学院同意,明确约定延长递交的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卫通〔2011〕2号)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从事医学检验职位人员体检结果还应满足《公务员录用 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学习表现、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生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发现考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 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考察;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
其考察资格。拟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一)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 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医学院官网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二)聘任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报厦门医学院核实不 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 5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 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人员需提交书 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厦门医学院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招聘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招聘单位查阅其人事档案后,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和级别进行聘
任。如招聘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 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它事项
(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者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就业推荐表毕业专业要与毕业证上的一致,办理聘用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因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是指经社会化评审、 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确认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方式取得的职称。 在资格复核时,尚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证
书的,可提供的有效的成绩单(须证明通过考试)、评审通过文件或考核确认表等有效材料。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包含:
①持有《医师资格证书》;②已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尚未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
(四)年龄等相关资历以周岁为准,要求计算到 2022
年 12 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单位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招聘单位专技岗位数量不足或应聘人员不具备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六)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解释说
明。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
通。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厦门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
进行。
本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解释。
附件: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二医院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22年 8月)
厦门医学院 2022年 8月 30日
文章来源:https://static.gongkaoleida.com/2022/upload/file/2022/0830/630d7a246a7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