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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漳州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五)

厦门华图 | 2022-08-1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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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排,我市将于8月9日前完成第二轮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地点具体由各招录单位负责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前到报到地点集中,迟到或缺席者一律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有关要求

  1.考生报到后,请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彩照1张、黑色水笔及体检费500元(多还少补,可使用手机支付),并出示“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根据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要求提供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

  3.考生体检前,自觉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非必要不跨省、跨地区流动,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体检前清淡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 、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体检前一天晚上20点以后禁食禁水;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检者属于经期的,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女性怀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于体检开始前到招录单位申请延缓体检,申请延缓体检的考生由招录单位另行组织体检。

  4.考生参加体检不得携带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佩戴的手表,以及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环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经当场确认并劝导无效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参加体检的考生(女性怀孕除外)必须在当天上午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参加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5.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说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为便于体检工作,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考生应全程服从带队人员安排。

  7.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积极配合招录单位做好体检相关工作;若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招录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招考职位条件表)。

  政策咨询电话:0596-2050281

  附件:2022年度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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