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240号)等文件精神,三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6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7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三明学院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符合招聘岗位中的年龄要求;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同等学历对应的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一般需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4.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审核。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学院招聘网站(http://www.fjsmu.edu.cn/rczp/list.htm)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8:00--7月16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投递简历至smxyzp@163.com。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需提供填写好的《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带有本人签名的登记表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未毕业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国外学历认证扫描件,政治面貌有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还需要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学校人事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5.通过初审的名单会公告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咨询电话:0598—8397457(洪老师)。
(三)资格复核
1.由学校人事处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2.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面试。
3.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
4.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用于张贴准考证和《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1.根据拟聘岗位需要,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面试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校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具体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各岗位考试方案为准。
3.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将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同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2.在职在编人员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同意辞职的材料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考核
1.考核对象确定。通过考试、体检者即为考核人选,考核主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校人事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协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022年应届毕业生免协审。
3.考核对象应配合学校做好考核、调档等有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学校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而造成招聘名额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上合格线的其他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三明学院网站、三明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限
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的,服务期为8年,其他的为5年(详见《三明学院教师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暂行规定》等)。
五、其他
(一)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三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98-8399682。
(四)本通告仅限本次招聘,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明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明学院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