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22年教师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将在5月19日后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栏目(http://www.jimei.gov.cn/xxgk/zdxxgk/gkxx/)公布,请及时查看。
资格复审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届时将电话通知候补考生,务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5月24日-25日9:00—12:00,13:00—17:00。
(二)地点: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集美新城诚毅大街1号之1)一楼办事大厅25-27号窗口,进入复审人员请根据具体窗口学科安排进行预约。
时间 | 窗口安排 | 学科安排 |
5月24日 | 25号窗口 | 幼儿园 |
26号窗口 |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体育 | |
27号窗口 | 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职计算机专业、中职单片机专业、中职电子商务专业、中职模具专业、中职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职烹饪专业 | |
5月25日 | 25号窗口 | 小学音乐、小学英语、小学心理、小学语文(男)、小学语文(女) |
26号窗口 | 小学语文(不限)、小学科学 | |
27号窗口 | 小学数学(男)、小学数学(女)、小学数学(不限)、小学道德与法治、特殊教育、小学体育、特教体育 |
(三)实行网上预约(预约开始时间:5月19日12:00)。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取号:
1.登录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选择“办事服务”栏目中的“我要预约”进行预约;
2.关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办事预约”—“我要预约”进行预约;
3.登录“i厦门”APP,点击首页中的预约大厅,下拉从行政区选择“集美区”进行预约;
4.登录“闽政通”APP,点击首页右下方“我的预约”-“去预约”-“厦门市”,下拉从行政区选择“集美区”,进行预约。
5.拨打预约电话:0592-6074444,进行预约。(预约电话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夏令)/17:30(冬令),周末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因防控疫情需要,请按预约时间到场办理,并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1.申请人进入现场时,均需出示手机预约短信、“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确认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要求需根据现场审核当日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防疫要求执行)。如“福建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身体发热等症状的申请人,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排队等候时,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3.申请人应佩戴好口罩,拒不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办理;
4.通过现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如有发热(37.3℃以上)症状的人员禁止进入,并根据有关指引,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整理:
1.报名表;
2.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
5.教师资格证书;
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或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7.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8.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以职称报考人员提供);
9.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51);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5);
10.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1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1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3.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四、其他事项
1.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