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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核通知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 2021-10-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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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地点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0591-23172063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和学位网查询的学位证明;如为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佐证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体检时提交)。

  三、其他说明

  1.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提交资格复核材料且未进行说明报备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2.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区融媒体中心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3.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由考生本人直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放弃声明,须注明个人基本情况、报考职位及成绩排名、放弃原因等信息,落款必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融媒体中心提交放弃声明,逾期未提交放弃声明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面试递补的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7:30。

  5.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区融媒体中心。

  6.考生手机要保持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如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名单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收人数   性别 笔试 成绩 排名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70.4 1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66.2 2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64.9 3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64.6 4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62.1 5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61.7 6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56.9 7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55.4 8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54.5 9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1 3   54.5 9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2 3   59.2 1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2 3   57.9 2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2 3   51.7 3
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02 3   50.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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