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以下统称“辅警”),其中勤务20名、文职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湖里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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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岗位年龄限制具体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 裸露部分无明显缺陷,无口吃、色觉异常、纹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5.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或在厦暂住登记凭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6.原有工作单位者,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相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薪资待遇
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方案》执行。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普通辅警年薪不低于8万(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各类奖金)。
五、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简章与岗位信息表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厦门湖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7日-- 9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厦门市湖里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湖里大道24号海山商务中心11楼),报名联系电话:6012391。
2.报名方法: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表》可直接在《招聘简章》(附件2)下载,也可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请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并粘贴好照片。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非厦门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无居住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在厦暂住登记凭证);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6)失信被执行情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
(7)近期1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8)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9)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0)报名时请出示八闽健康绿码(闽政通)。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考岗位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初筛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对象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测试方法
测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笔试合格、心理测试通过者才能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卷面成绩分别为100分,最终按40%、60%的占比组成最终综合成绩,并按最终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招聘对象。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男子1000米;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体测当日报考者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或引发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社会常识、时事政治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
(三)心理测试。招聘单位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心理测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价值观和形象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常用手机,保持通讯畅通,考核期间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每场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检录。)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湖里公安分局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提出复检申请,由湖里分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应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另行组织其他形式进行考核确定人选。
十、聘用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厦门市湖里区综治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岗前培训及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岗位要求,湖里公安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同职位条件或符合岗位调剂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聘用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予以优先录取。
十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十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如简章条件、要求与实际冲突的,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