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度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100名(以下简称“辅警”),其中勤务70名、文职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辅警大队具体组织,并在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指导和湖里分局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湖里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6日至2003年7月16日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形象良好;
5.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无居住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在厦暂住登记凭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6.原有工作单位者,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相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者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政审材料。)
四、薪资待遇
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方案》执行。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普通辅警(包括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年薪不低于7.5万(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各类奖金)。
五、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日-- 7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厦门市湖里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湖里大道24号海山商务中心11楼),报名联系电话:6012391。
2.报名方法: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表》可直接在《招聘简章》(附件2)下载,也可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请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并粘贴好照片。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非厦门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无居住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在厦暂住登记凭证);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6)失信被执行情况查询结果说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7)近期1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8)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9)所有应聘人员均应有八闽健康绿码(闽政通)。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考岗位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考试。除报名资格环节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对象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测试方法
测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通过,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笔试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单项成绩分别为100分,最终按40%、60%的占比组成最终综合成绩,并按最终综合成绩确定招聘对象。
(一)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社会常识、时事政治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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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男子1000米;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
(三)心理测试。招聘单位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综合总分入围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性情、意志、品质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岗位,对未通过测试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价值观和形象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常用手机,保持通讯畅通,考核期间均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提出复检申请,由湖里分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察政审
体检通过者由分局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应聘职务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考察发现有违反《招聘简章》第三条第二项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
九、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另行组织其他形式进行考核确定人选。
十、聘用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厦门市湖里区综治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岗前培训及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岗位要求,湖里公安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同职位条件或符合岗位调剂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聘用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予以优先录取。
十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十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如简章条件、要求与实际冲突的,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解释为准。
附件1: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文章来源:https://www.xmrc.com.cn/net/info/showinfo.aspx?id=509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