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和《2021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精神,现就组织2021年新任教师入围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21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和2021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2)。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
入围体检对象于6月11日上午7:50前自行前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闽南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集中后,由泉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带检,个人自行参加体检无效。
三、体检标准及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项目和要求组织体检。
四、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晚9:00以后不能进食)。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与笔试准考证同底1寸彩色照片1张及黑色水笔1支(赴高校专项招聘入围人员无需提供准备考证)。
3.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交。
4.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5.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6.入围考生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若发现体检有请人替检或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泉港区教师招聘考试。
2.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填写《延迟体检申请书》(附件3),但应与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防疫工作要求,自觉做好资格复审前相关防控准备,进入体检现场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如实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以下“四类考生”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1)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体检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2)体检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4)体检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
4.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595-87971078,87790188。
附件:1.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招聘中学
新任教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
围体检人员名单
3.延迟体检申请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