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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鼓楼公证处招聘公证助理人员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政府 | 2021-06-0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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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公证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21周岁(2000年6月1日之前出生)至35周岁(1986年6月1日之后出生)之间的中国公民,男女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

  3、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无不良征信记录;

  5、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工作岗位

  在本公证处业务受理窗口从事公证助理与网上办事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9:00起至6月1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并将电子文档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上传至福州市鼓楼公证处邮箱347877378@qq﹒com。

  (2)线下报名: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后路50号明望公寓二楼鼓楼公证处,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7676437)

  陈先生(联系电话:87303326)。

  需携带材料:《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我处领取)、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和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报名者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照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可视为审查未通过或未进入面试范围,不再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我处根据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未接到通知者,即可视为未被录用,不再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二年),工资待遇按我处同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原文标题:福州市鼓楼公证处2021年招聘公证助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l.gov.cn/xjwz/ztzl_1/zfgzbm/sfj_39400/ggtz_39402/202106/t20210601_41121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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