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2021年拟专项招聘急需工作人员5名。根据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3.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在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在197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55周岁及以下(在196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或研究领域 | 资历要求 | 其它要求 | 备注 |
01 | 大管演奏专业教师 | 1 | 西洋管乐(大管演奏方向) | 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 | ||
02 | 企业与营销管理教师 | 1 | 工商管理类 | 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经济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40周岁及以下 | ||
03 | 设计类专业教师 | 1 | 艺术设计类 | 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省级技能大师荣誉称号,或具有教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 | |
04 | 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 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专业相关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45周岁及以下 | ||
05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哲学类 | 中共党员、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45周岁及以下,或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 4月25日至2021年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以“专项招聘+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指定邮箱(fjyxrsk@163.com)。
(三)报名材料
(1)《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专项招聘急需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的工作简历及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岗位要求材料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面试、考核
本次急需工作人员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学校成立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意见提交会议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应聘人员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3.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应聘人员,对面试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应聘人员,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应聘人员,面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应聘人员,面试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面试当天报到时或面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招聘的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服从学校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0
电话:0591-38263010
联系人:王老师
十一、监督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38268016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