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刑侦大队辅警6名,派出所辅警4名;具体职位人数、条件等见《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每名辅警每年经费保障4-5万元(含 “五险一金”等),月薪超3000元,逐年递增。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考察政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4月6日-4月11日登录辅警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81.69.2.203),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4月11日24时关闭。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4月13日—4月14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包含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等范围。
2、笔试原始分100分,总成绩占比60%。
3、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莆田市公安局官网及“涵江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示健康码,证件不齐全或未持绿码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
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体能测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出示健康码。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因身体原因(比如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体能测试成绩达标即可。
(四)考察政审、面试
1、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2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政审
资格复审、考察政审时间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审和考察政审。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主要审查是否有不得报考情形。若出现资格复审或考察不通过的,则按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身份证及健康码入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与成绩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在本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原始分为100分,总成绩占比40%。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若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或半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可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半年内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若招聘其他职位辅警,根据岗位条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经考察、面试、体检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一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二)莆田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putian.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三)分局纪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3367926。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政工科咨询电话:0594-3367922。
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2021年4月2日
原文标题: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_警务公告_莆田市公安局
文章来源:http://gaj.putian.gov.cn/zwgk/jwgg/202104/t20210403_15856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