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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国企招聘考试网 | 2021-01-1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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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简介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由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主要负责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罗屿作业区。

  公司地处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首期连片开发罗屿作业区8#-15#泊位(共计8个15万吨级以上)大型散货码头及港口物流园区工程,项目总投资46亿元,形成道路堆场面积230万平方米,码头泊位总长2342米。其中,罗屿作业区9#泊位为30万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40万吨船舶设计)铁矿石接卸泊位,泊位长度440米,前沿水深23.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600万吨;10#泊位为15万吨级铁矿石装船泊位,泊位长度275米,前沿水深18.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500万吨。

  2019年6月,罗屿作业区9#号泊位和10#号泊位已正式投产运营,主要从事铁矿石和煤炭等大宗散货装卸、加工和储运服务。目前,罗屿港口已逐步形成集铁路、公路、水水中转于一体的综合集疏运体系,辐射范围可覆盖福建全省、江西、湖南、长江中下游区域以及台湾、日、韩等地,未来将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地区迄今为止规划建设的最大的铁矿石散货码头。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一)职业素质要求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有做好国有企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战略。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3.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素质。

  4.具有较强纪律底线意识,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较好,能够适应公司办公生活的工作要求。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及条件要求

序号 部门 职位 人数 学历及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工程建设部 工程现场管理技术员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土建(工民建)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1.必须是2020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管理。
2 生产操作部 调度科/现场管理员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1.必须是2020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能适应港口现场等工作环境,能适应夜间倒班的工作条件。
合计 2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报名须职位定向明确(即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请将本人报名表(附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邮箱地址为fjlygk@yeah.net(注意: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部门及职位);也可以在上班时间直接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投递报名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司综合办公室依据有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其参加笔试、面试。

  (三)组织考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综合笔试(占50%)和面试两项成绩(占50%)得出总成绩,总成绩实行一百分制。

  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按照成绩高低和所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总成绩低于70分的,则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结果告知

  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

  (五)拟聘用人员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拟聘用人员体检及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福建交通集团和公司网站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

  (七)试用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管理视同公司正式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公司员工。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将执行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根据任职岗位定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享有与同级别职工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所留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去电通知和短信消息及公司网站相关通知,对通知未及时回复或未按时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者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4.本简章由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4-5270033

  联系人:朱先生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附件: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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